大学生在勤工俭学过程中受伤,能否被认定为工伤呢?
我家孩子是大学生,最近在勤工俭学的时候不小心受伤了,我们想知道这种情况到底算不算工伤,能不能享受工伤相关的待遇,以及后续该怎么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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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勤工俭学受伤一般不构成工伤。从法律关系角度来看,在校大学生参加勤工俭学属于纯粹的劳务关系。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动并获得相应报酬,用人单位需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等。而劳务关系则相对简单,主要是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支付报酬。 我国劳动部印发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指出,大学生在校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既然不存在劳动关系,也就不符合工伤认定的前提条件,所以不能按工伤处理。 不过,大学生在这种情况下并非毫无保障。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大学生可以先跟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赔偿问题,也可以找有关部门调解。若协商或调解不成,还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向法院起诉,按照民事伤害赔偿来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关医疗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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