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兼职是否可以要求工伤赔偿?

我在兼职工作时不小心受伤了,花了不少医疗费,还耽误了正常生活。我想知道像我这种兼职的情况到底能不能要求工伤赔偿呢?具体要满足哪些条件才能获得赔偿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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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兼职是否可以要求工伤赔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对于一般的兼职情况,如果兼职人员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且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那么是可以要求工伤赔偿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规定:“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也明确提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也就是说,如果兼职人员与兼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且单位依法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等符合工伤认定情形的,可享受工伤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相应费用。 其次,如果兼职单位没有为兼职人员缴纳工伤保险,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然而,若是在校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兼职的,与接受兼职服务的一方属于劳务关系,这种情况下兼职受伤的,不应当认定为工伤,只能按照普通的民事侵权纠纷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在这种劳务关系中,如果兼职人员因工作受伤,可以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要求接受服务一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 总之,兼职人员能否要求工伤赔偿,关键在于是否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以及单位是否依法缴纳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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