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工工作受伤,公司是否需要承担医疗费?
我是一名寒假工,在工作的时候不小心受伤了,现在面临着医疗费的问题。我想知道公司到底应不应该承担我的医疗费,具体的法律依据又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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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工工作受伤,一般由公司承担医疗费。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寒假工不属于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因为劳动者通常是与用人单位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而寒假工一般是在校学生利用假期进行短期兼职,所以在工作时受伤不能按照工伤进行处理。 然而,公司对于寒假工在工作中受伤并非毫无责任。从法律角度看,寒假工和公司之间形成了劳务关系或者雇佣关系。根据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具体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如果公司不肯支付医疗费,受伤的寒假工要注意及时收集证据,比如工作的相关记录、受伤的诊断证明、费用清单等。若损失较大,必要时可以去法院起诉处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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