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和办理什么手续?


离婚主要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每种方式所需的证件和手续都有所不同。 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离婚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办理协议离婚时,需要携带的证件有: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手续方面,首先,夫妻双方要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然后,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离婚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诉讼离婚需要的证件有: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相关证据材料,如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关于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的证据等。手续方面,首先,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法院会对起诉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立案后,法院会安排开庭审理;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