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应该向谁索要赔偿呢?
我在工作中不小心受伤了,现在涉及到赔偿问题,心里很迷茫。不知道具体该找哪个主体索要赔偿,也不清楚不同情况下赔偿责任是怎么划分的。希望能了解清楚这方面的详细规定,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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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的责任主体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具体如下: 如果用人单位为员工购买了工伤保险: 首先,绝大部分的赔偿金额将会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工伤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旨在为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提供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例如,职工因工伤需要治疗所产生的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医疗费用,就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这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的相关规定。 其次,仍有部分特殊的赔偿项目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比如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如果用人单位未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 这种情况下,所有的工伤保险待遇都应由用人单位支付。因为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义务,若其未履行该义务,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例如,职工的医疗费、伤残补助金等都需由用人单位承担。 另外,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这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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