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的条件以及程序是什么


结婚的条件和程序在法律上都有明确规定。 首先说结婚条件。 一是双方自愿,《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这就是说,结婚必须是你们两个人真心想在一起,不能是被强迫或者被别人干涉的。 二是达到法定婚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只有到了这个年龄,才被法律允许结婚。 三是双方无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明确,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比如父母和子女、祖父母和孙子女就是直系血亲;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等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这些关系是不能结婚的。 四是双方无配偶,也就是未婚、离婚或者丧偶状态才行,不能在有配偶的情况下又和别人结婚,不然就构成重婚罪了。 再来说结婚程序。 第一步,双方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可以是男方户口所在地,也可以是女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第二步,提交相关证件材料,通常需要户口簿、身份证、无配偶证明以及无禁止血亲关系证明等。如果是特殊情况,比如再婚当事人,要额外带上离婚证书、法院调解书或者法院离婚判决书等;因私出境人员等也有相应特殊证明要求。 第三步,登记机关审核材料,婚姻登记机关会对提交的证件、声明等进行审查。要是符合结婚登记条件,就会当场颁发结婚证。《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相关概念: 直系血亲:指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亲属。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指在血缘上和自己同出于三代以内的亲属。这里的三代是从自己开始计算为一代的三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