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婚姻登记在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就行吗?

我和对象打算结婚登记,我俩户口不在一个地方,想问下是不是在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就可以,这样就不用两边折腾了,不知道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希望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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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婚姻登记在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是可行的。婚姻登记,简单来说,就是男女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夫妻关系的行为。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明确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这一规定主要是考虑到方便当事人办理登记手续,同时也便于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婚姻状况等进行核实和管理。 比如,男方的户口在A市,女方的户口在B市,那么他们既可以选择在A市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也可以选择在B市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无论选择哪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只要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提供齐全相关的证件和材料,如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的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就会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这样的规定给予了当事人一定的自主选择权,使得他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更为方便的一方户口所在地进行婚姻登记,避免了不必要的奔波和麻烦,体现了法律的便民性和人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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