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的女儿和小孩户口在娘家是否可以享受分红?
我结婚后,我和小孩的户口都留在娘家。现在村里有分红,我不知道我和小孩能不能享受。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我们这种情况有没有权利参与分红,该怎么判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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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判断结婚的女儿和小孩户口在娘家是否可以享受分红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首先,分红通常涉及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认定是关键。简单来说,具有某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才有权参与该组织的收益分配,也就是分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而关于集体成员的确定,虽然法律没有统一明确的标准,但各地一般会结合户籍、生产生活状况、对集体积累的贡献等因素来综合判断。 如果结婚的女儿和小孩户口一直在娘家,且长期在娘家所在村居住、生活,履行了村集体规定的相应义务,比如参与村集体的劳动、缴纳相关费用等,那么从常理和大多数地方的实践来看,她们很可能被认定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也就有权享受分红。 然而,在现实中,一些地方可能存在“村规民约”限制出嫁女及其子女的分红权益。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村规民约”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因结婚男方到女方住所落户的,男方和子女享有与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的权益。所以,如果“村规民约”以女儿已结婚为由剥夺其和小孩的分红权利,这是违法的,这种“村规民约”是无效的。 如果遇到这种不合理的情况,结婚的女儿和小孩可以通过与村集体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的政府部门反映,请求协调处理。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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