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出去的女儿对父母遗产有份吗?
我是个嫁出去的女儿,父母去世后留下了一些遗产,现在家里人觉得我嫁出去了就没资格分遗产。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讲,我到底有没有份继承父母的遗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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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中,嫁出去的女儿对父母的遗产是有份的。这里涉及到“继承权”这个法律概念,简单来说,继承权就是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明确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这意味着不管是儿子还是女儿,不管女儿是否出嫁,在法律地位上都是平等的,都享有平等的继承权。也就是说,女儿不会因为出嫁这个行为而丧失对父母遗产的继承权。 同时,《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了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这里的子女,涵盖了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嫁出去的女儿属于婚生子女范畴,自然位列第一顺序继承人,和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一样,对父母的遗产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利。 在实际分配遗产时,如果没有遗嘱,一般会按照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的原则来处理。不过,如果存在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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