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迁户口需要什么材料?


在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所需材料会因迁移类型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几种常见的迁户类型及对应的所需材料。 首先是市内户口迁移。市内迁移通常包括所内迁移、所间迁移等情况。所内迁移指的是在本派出所辖区内的户口迁移,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直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若属婚迁,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所间迁移是指在同一城市不同派出所辖区之间的迁移,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后,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其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其次是市外户口迁入。外埠农业人口与本市农业人口初婚申请入农业户口应向其配偶户口的所在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包括:入户申请书;申请人、被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结婚证书;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村、乡(镇)证明;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村乡(镇)证明。外省市迁入本市的户口,应向迁入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证件有:迁入人的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和居民身份证;市局、分(县)局开具的入户证明;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18周岁以上人口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毕业分配应持报到证和接收单位局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报户口证明和接收单位证明。 最后是户口迁出。办理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农业人口迁出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入户的证明。此外,不同地区可能还会根据当地政策和实际情况,要求提供其他相关材料。所以,在办理户口迁移前,建议您先咨询当地派出所,以确保准备齐全所需材料,顺利完成户口迁移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