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来证明感情破裂?
我打算起诉离婚,听说得提供证明感情破裂的材料。但我不知道具体该准备哪些,是聊天记录、照片,还是其他东西呢?我很担心材料准备不全影响离婚,想了解清楚具体都需要什么。
展开


在起诉离婚时,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材料是非常关键的,它有助于法院认定夫妻感情是否已经达到破裂的程度,从而决定是否判决离婚。以下为你详细介绍相关材料及对应的法律依据。 第一类是涉及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材料。比如对方与第三者的亲密照片、视频、租房合同等,这些可以证明对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有超出正常朋友关系的同居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规定,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二类是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相关证据。医院的诊断证明、报警记录、伤情照片、社区或妇联的调解记录等都能作为证明。这些材料能反映出一方对另一方实施了身体或精神上的伤害行为。依据上述法典条款,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准予离婚。 第三类是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证据。公安机关的处罚记录、戒毒所的证明、证人证言等可以证明对方存在这些不良恶习且经过多次劝说仍不改正。同样根据该法典规定,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第四类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证据。分居协议、租房合同、居委会证明等能证实夫妻双方已经因感情问题分开居住满两年。这在法律上也是认定感情破裂的重要情形之一,符合该法典中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的规定。 此外,双方的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等能体现夫妻感情状况恶化的电子数据,以及亲戚朋友的证人证言等也可以作为辅助证据,帮助法院全面了解夫妻感情的真实情况。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