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资料,感情破裂该如何认定?

我和另一半过不下去了,打算起诉离婚。但我不太清楚具体要准备哪些资料,担心准备不全影响进程。而且我也不了解法律上对于感情破裂是怎么认定的,想知道什么样的情况能被认定为感情破裂,好为诉讼做准备。
展开 view-more
  • #起诉离婚
  • #离婚资料
  • #感情破裂
  • #法律认定
  • #离婚诉讼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起诉离婚时,需要准备以下资料:首先是起诉状,要清晰写明自己的诉求和事实理由;其次要准备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用以证明身份;然后是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像结婚证等;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也不可或缺,比如房产证、银行存款明细等能体现夫妻共同财产情况的材料;要是有子女,还得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 关于感情破裂的认定,法律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规定,以下这些情况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重婚就是有配偶还和别人结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指的是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家庭暴力就是对家庭成员进行身体、精神等侵害,虐待、遗弃则是不履行应尽的照顾、抚养义务;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多次教育都不改正这些不良行为;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这里强调是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开生活,且持续两年,双方互不履行夫妻义务;还有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这是一个兜底条款,一些特殊情况也可能被认定 。另外,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也应准予离婚。 相关概念: 重婚: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的行为。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配偶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家庭暴力: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虐待: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冻饿、禁闭、强迫过度劳动、有病不给治疗、限制自由、凌辱人格等手段,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 遗弃: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另一方,不履行其应尽义务的违法行为。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