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赠与过户需要什么材料?


房产赠与过户通常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一、基本申请材料** 1. **过户登记申请书**:这是启动房产赠与过户程序的重要文件,需要填写房屋的基本信息、赠与双方的信息等内容,一般可以在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领取或从其官方网站下载。例如,要明确填写房屋的具体地址、面积等信息。 2. **申请人身份证明**:赠与人与受赠人都需要提供身份证明,以证明双方的身份和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通常是身份证、户口本等。如果是外籍人士,可能还需要提供护照等相关身份证明文件。 **二、房产相关证明材料** 1. **房屋产权证书**:这是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关键文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等,能够确认赠与人对该房产拥有合法的处分权。 2. **房屋完税凭证**:证明房产在赠与过程中相关税费已经缴纳完毕,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3. **房屋平面图、地籍图**:这些材料用于明确房产的具体地理位置、范围和边界等信息,保障登记信息的准确性。 **三、赠与相关材料** 1.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和受赠人之间达成的关于房产赠与的协议,需要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赠与的条件、房产的具体情况等。 2. **赠与公证书**: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赠与合同,能增强其法律效力,预防潜在的纠纷。 **四、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1. 若房产存在共有人,需要提供共有人同意赠与的书面证明。 2. 受赠人是单位的,应在受赠申请中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法人代表签字,还需附有受赠单位上级主管机关同意受赠的批件。 3. 代表他人办理赠与的,应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经过公证的委托代理书。 法律依据方面,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申请人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界址及空间界限和面积等材料,以及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等,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同时,《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