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申报需要哪些材料?


工伤认定申报材料是启动工伤认定程序的基础,它关系到受伤职工能否顺利被认定为工伤并享受相应的待遇。以下为您详细介绍申报工伤认定所需的材料。 首先是申请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这个表格就像是一份申请书,要把受伤职工的基本信息、用人单位的信息、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都写清楚。一般在当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官方网站上可以下载到这个表格。 其次是劳动关系证明材料。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是必不可少的。这可以是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它是最直接证明你和单位有劳动关系的文件。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也能作为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这些材料能证明你是在为这个单位工作时受的伤。 再者是医疗机构诊断证明材料。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也是关键材料。医院的诊断证明会说明你的受伤情况,比如受伤的部位、程度等,这对于判断是否属于工伤以及工伤的严重程度很重要。 此外,可能还需要其他证明材料。如果是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分别提交相应证据: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其他相关证明;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的证明;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证明;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民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对旧伤复发的确认。 总之,在申报工伤认定时,一定要按照要求准备齐全相关材料,这样才能确保工伤认定程序的顺利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