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结婚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我打算和对象去登记结婚,但是不清楚具体要准备哪些材料。听说不同情况需要的材料可能不一样,我和对象都是内地居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登记结婚要带齐什么东西,免得跑冤枉路,希望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的朋友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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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结婚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在我国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这是婚姻登记程序中的重要环节。《婚姻登记条例》对此有明确的规定。 对于内地居民来说,如果要办理结婚登记,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需要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办理时,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是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户口簿能够证明当事人的户籍信息和身份关系,身份证则是个人身份的有效凭证,这两个证件是证明个人基本身份信息的关键材料。二是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这个声明主要是为了确保双方的婚姻符合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避免近亲结婚等情况的发生。 如果是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或者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需要出具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以及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而外国人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以及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需要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以及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华侨需要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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