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最长期限是多久?
我有点担心自己可能会面临检察机关的留置措施,想了解下这个留置措施最长会持续多久。万一真遇到这种情况,心里也好有个底,知道大概会被限制自由多长时间,所以想问问具体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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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措施是纪检监察机关所采用的限制被调查人的人身自由的一项严厉措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监察机关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 从法律条文的意思来说,正常情况下留置措施的期限是三个月,这就意味着被留置人一般最多会被限制人身自由三个月。不过存在特殊情况,如果经过规定的审批程序,还能够延长一次,延长的时间也是三个月。所以,检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最长期限是六个月。这样规定是为了保障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也充分考虑到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合理地长时间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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