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遇到征地拆迁应该怎么办?


当村里面临征地拆迁时,可以参考以下方法来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要熟知相关政策法规。例如,《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国家征收土地需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在征地前,政府应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补偿标准等信息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相关人员意见。 其次,积极参与信息交流会议。像征地拆迁动员会、宣讲会等,通过这些会议深入理解官方解释的征地目的、补偿标准及安置方案等内容。 再者,仔细核实补偿标准。补偿通常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要确保其合理性和合法性。同时,评估自身受影响程度,包括居住、生计、教育等方面,以判断补偿方案能否保障未来生活水平。 若对补偿标准或拆迁程序存在疑问,可寻求法律援助,咨询法律专家或聘请律师,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还可以积极参与协商谈判,争取合理的补偿条件和妥善的安置方案。 另外,要注意保存证据材料,包括与征地拆迁相关的各种文件、通知、协议、补偿清单等,以备将来所需。最后,关注后续安置事宜,确保了解并同意安置方案,包括新房分配、过渡期安排等,保证搬迁后的生活品质不受影响。 如果产生纠纷,解决途径有多种: 行政复议:若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例如对某省国土资源厅的行为不服可向国土资源部申请复议。 行政诉讼:即“民告官”,公民法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裁定。 民事诉讼:对于非法占地行为可从民事角度起诉民事侵权;若征地补偿协议签订过程中存在胁迫等手段,可从民事诉讼角度起诉撤销该协议。 补偿协调裁决: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听证会:在征地纠纷中拟作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决定等时,主管部门会组织听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