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风险代理最多收费多少?
我有个官司想找律师做全风险代理,但是不太清楚全风险代理的收费标准。我担心律师收费过高,自己承受不起,也怕被不合理收费。所以想问问,在法律规定里,全风险代理最多能收多少费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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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风险代理,通俗来讲,就是律师和当事人约定,前期律师不收取费用或者只收取少量的必要费用,等案件胜诉或者执行到款项后,律师再按照一定的比例从所得款项中收取报酬。这种收费方式对于当事人来说,前期的经济压力较小,但如果案件胜诉,律师收取的费用可能相对较高。 关于全风险代理的收费标准,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一)婚姻、继承案件;(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 同时,该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也就是说,全风险代理的收费比例上限是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可能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在不违反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制定更为具体的收费标准。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当事人在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全风险代理合同时,除了要关注收费比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外,还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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