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破产债权的含义和范围是什么?

我是一家公司的债权人,现在这家公司申请破产了。我不太清楚什么是破产债权,也不知道自己的哪些债权能算在破产债权范围内。想了解下破产债权具体是什么意思,它的范围又是怎么规定的,这样我就能知道自己的权益有哪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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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破产债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破产债权是指在破产程序启动之前,对债务人所享有的,需通过破产程序才能获得清偿的债权。简单来说,就是当一家企业破产了,那些在它破产之前就对它拥有债权的人所享有的权利,这些权利要按照破产程序来实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债权的范围是有明确界定的。首先,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属于破产债权。这是最常见的一种情况,比如企业向银行贷款,没有提供抵押物等担保,那么银行对企业的这笔债权就是无财产担保债权,在企业破产时,银行就可以作为破产债权人参与破产财产分配。 其次,有财产担保但放弃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也属于破产债权。有些债权人原本对企业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可以优先受偿,但如果他们放弃了这种优先受偿的权利,那么他们的债权就会转变为破产债权,和其他普通债权人一起参与分配。 此外,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也纳入破产债权范围。例如企业和供应商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一年后付款,但在合同履行期间企业申请破产,此时供应商的债权虽然还未到期,但也可以作为破产债权进行申报。 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也可以申报,同样属于破产债权。比如企业和债权人约定,当某个条件达成时才支付款项,在企业破产时,即便条件还未达成,债权人也可以申报债权。 还有,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这就是说,如果有保证人替企业偿还了债务,保证人就可以向企业主张债权,参与破产分配。 总之,破产债权的含义和范围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债权人在企业破产时,要依据法律规定准确判断自己的债权是否属于破产债权,及时申报,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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