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盗窃的含义是什么?
我不太明白法律上实施盗窃到底是啥意思。我看到有人拿了别人东西,不确定这算不算是实施盗窃。我想知道实施盗窃在法律上有明确的界定不,它具体包含哪些行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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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实施盗窃指的是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秘密窃取的方式,将他人占有的财物转移为自己或者第三者(包括单位)占有。这里所说的“非法占有”,就是没有合法依据,想把别人的东西据为己有。“秘密窃取”一般是指行为人采取自认为不被财物所有者、保管者或者经手者发觉的方法,暗中将财物取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对盗窃罪作出了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要判断一个行为是否属于实施盗窃,关键要看是否同时满足非法占有目的和秘密窃取手段这两个要素。例如,趁别人不注意,从他人口袋里偷走钱包,这显然就是典型的实施盗窃行为。但如果是错拿了别人的东西,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的故意,那就不能认定为实施盗窃。另外,多次盗窃是指两年内盗窃三次以上,不管每次盗窃数额多少,都可能构成盗窃罪。入户盗窃则是指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实施盗窃,这里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携带凶器盗窃,是指在盗窃时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或者为了实施犯罪而携带其他器械进行盗窃的行为。扒窃是指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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