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城市后五险一金可以重新开始缴纳吗?
我打算换个城市工作,之前在原城市有缴纳五险一金。现在想了解下到了新城市,五险一金能不能重新开始缴纳呢?我担心之前的缴纳记录和在新城市缴纳会有冲突,不太清楚具体的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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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城市后五险一金通常是可以重新开始缴纳的,但这其中涉及到一些不同的情况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 对于养老保险,依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它是可以进行转移的。在新城市工作后,你既可以把原城市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过来继续累计缴纳,也可以在新城市重新开户缴纳。不过,为了保障自己退休后能享受到应有的待遇,最好是办理转移手续,这样缴费年限可以累计计算,对以后领取养老金有好处。 医疗保险方面,按照《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也能实现转移。新城市缴纳的医保可以和原城市的进行衔接,重新开始缴纳不影响医保待遇的享受。若不转移,原城市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可以继续使用,但在新城市看病就医,可能就需要按照新的医保政策来执行。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般在换城市工作后,在新城市重新开始缴纳即可。因为这三项保险主要是保障当下的就业情况,通常不需要转移累计。不过,不同地区的政策可能存在差异,有些地方可能会要求在一定条件下对失业保险进行转移。 住房公积金的话,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在换城市工作后,可以在新城市重新开户缴纳。同时,也可以把原城市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转移到新城市的账户中。有些城市之间还开展了公积金互认互贷业务,这对于在异地购房的职工来说是比较便利的。 总之,换城市后五险一金可以重新开始缴纳,但为了自身权益的最大化,建议根据不同险种的规定,合理处理转移和接续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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