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地交的五险去另外一个地方能否续上?


一般情况下,在外地交的五险去另外一个地方是可以续上的,不过不同的险种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和规定。 对于养老保险,它是可以进行转移续接的。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简单来说,就是只要按照规定的流程操作,养老保险可以顺利地从一个地方转移到另一个地方继续缴纳。 医疗保险也是可以转移的。依据《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城乡各类流动就业人员按照现行规定相应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得同时参加和重复享受待遇。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新就业地有接收单位的,由单位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参加新就业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无接收单位的,个人应在中止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后的3个月内到新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按当地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这意味着,医疗保险在不同地区之间也能够实现转移续接,保障参保人员的医疗权益。 失业保险同样可以转移。根据相关规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迁。也就是说,当你去另一个地方工作时,失业保险关系也可以跟着转移过去。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般不涉及转移的问题。工伤保险是即参即用,在哪个地方参保就在哪个地方享受相应的待遇。生育保险通常也是在参保地享受待遇,并且很多地方规定需要在当地连续缴纳一定时间才能享受生育相关的报销和津贴等福利。不过,如果你在新的地方重新参保,符合当地的规定后,依然可以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