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省的五险一金该怎么办?


在讨论不同省的五险一金该如何处理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五险一金的基本概念。“五险”指的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这是国家强制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障项目,旨在为员工提供在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方面的保障;“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它主要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等。 接下来,我们分别看看不同险种在不同省份的处理方式。 首先是养老保险。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含本息)累计计算;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具体来说,你需要在原参保地(A省)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然后到新参保地(B省)的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申请,新参保地社保机构会与原参保地社保机构进行对接,完成转移手续。这样,你在A省和B省缴纳的养老保险年限就可以合并计算了。 医疗保险的转移也有相关规定。按照《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新就业地有接收单位的,由单位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参加新就业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无接收单位的,个人应在中止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后的3个月内到新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按当地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同样,你需要在A省办理医保的参保凭证,然后到B省办理医保转移接续手续。转移后,你在A省的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可以转移到B省的医保账户中。 失业保险方面,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迁。如果你从A省到B省工作,你的失业保险关系也可以进行转移,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你在B省失业时可以享受相应的失业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般不涉及跨地区转移的问题。因为工伤保险是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其保障主要是在职工发生工伤时提供待遇;生育保险也是由用人单位缴纳,主要用于职工生育期间的费用报销和津贴发放。这两个险种的待遇享受通常与职工就业所在地相关,你在B省工作后,由B省的用人单位按照当地规定为你缴纳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你就可以在B省享受相应的待遇。 最后说说住房公积金。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规定,职工到异地工作,新单位为其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并正常缴存后,可以提交相关材料到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你可以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将你在A省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转移到B省的新账户中。 不同省的五险一金处理虽然涉及多个方面,但只要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操作,是可以顺利完成转移和接续的,以保障你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