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不赡养老人,在法律上如何定罪?
我家儿子对我不管不顾,不提供生活费用,也不照顾我的日常生活。我想了解下,像他这种不赡养老人的行为,在法律上会怎么定罪呢?我该通过什么途径维护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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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义务。这里我们先解释一下赡养义务,简单来说,就是子女要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费用,在生活上照料父母,在精神上给予父母慰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明确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这意味着,如果老人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而儿子不赡养,老人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要求儿子支付赡养费。 一般情况下,儿子不赡养老人大多属于民事纠纷,主要是通过民事诉讼要求其履行赡养义务,比如支付赡养费、照顾日常生活等。但如果儿子的行为情节恶劣,就可能触犯刑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里的“情节恶劣”通常包括因遗弃而使老人重伤、死亡的;老人因生活无着而流离失所的;在遗弃过程中对老人打骂、虐待的等情况。所以,如果儿子不赡养老人达到了情节恶劣的程度,就会被以遗弃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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