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子女不赡养父母,触犯了什么法律?
我爸妈年纪大了,身体也不好,需要人照顾。可我哥哥却不愿意赡养他们,对爸妈的生活不管不顾。我想知道他这种不赡养父母的行为,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到底触犯了什么法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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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不赡养父母的行为在法律层面有明确的界定,这种行为主要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简单来说,赡养义务就是子女要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费用,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在生活中要照顾父母,关心他们的身体健康;在精神上要给予慰藉,让父母感受到关爱。如果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也就是说,父母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起诉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以保障自己的生活。 其次,当子女不赡养父母的情节恶劣时,可能会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的遗弃罪。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这里的“情节恶劣”通常包括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被害人生活无着流离失所的;在遗弃中又有打骂、虐待行为的等情况。一旦构成遗弃罪,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总之,赡养父母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子女应尽的法律义务。子女必须依法履行赡养责任,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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