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阶段是什么意思?
我有个官司打赢了,对方一直不履行判决,听说要进入法院执行阶段,可我不太清楚这到底是啥意思。是法院会采取什么措施让对方还钱吗?这个阶段要多久?会不会很复杂?希望懂的人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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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执行阶段,简单来说,就是在法院的判决、裁定等法律文书生效之后,因为一方当事人没有按照法律文书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向法院申请,由法院运用国家强制力,强制不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完成义务的过程。 在执行阶段,法院会采取多种执行措施。例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这就好比把对方存在银行里的钱给暂时锁定或者直接划到申请执行人这边来。还有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也就是从对方的工资、奖金等收入里拿出一部分来履行义务。另外,法院也可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像房子、车子这些,如果对方不还钱,法院就有可能把这些财产拍卖掉,用拍卖所得的钱来偿还债务。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第二百五十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这些法律条文都为法院执行阶段的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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