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流程是什么?
我有个官司打赢了,但是对方一直不履行判决。我想去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可又不太清楚具体的流程。我想知道法院强制执行是怎么个流程,从申请开始到最后执行结束都有哪些步骤,需要注意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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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首先是申请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申请时,申请人要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生效法律文书副本等材料。 然后是法院受理。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查,看是否符合立案条件。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不符合条件的,会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接着是发出执行通知。法院立案后,会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义务,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同时,法院有权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等。 之后是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法院可以采取多种执行措施,比如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等。在执行过程中,如果遇到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法院会进行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后是执行终结。当被执行人履行完义务,或者出现了法律规定的终结执行的情形,如申请人撤销申请、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等,执行程序就会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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