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财产是什么意思?

我看到法院判案有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还没收个人财产的情况,不太明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想知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具体剥夺了哪些权利,没收个人财产是把所有财产都拿走吗,法律上对这些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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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加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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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和没收个人财产都是我国刑罚体系中的附加刑,附加刑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于主刑适用。下面我们分别来了解这两个概念。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分子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就是指犯罪分子终身不能享有这些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剥夺政治权利包括以下权利:一是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的重要权利;二是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这些权利是公民表达自己政治意愿和参与社会活动的重要方式;三是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四是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没收个人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也就是说,没收财产并不是将犯罪分子的所有财产都收归国有,会保障犯罪分子和其家属的基本生活需求,并且不会涉及家属自己合法拥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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