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账面余额和账面价值是什么意思?


固定资产账面余额和账面价值是财务和法律领域中用于衡量固定资产价值的两个重要概念。下面为你详细解释这两个概念以及相关法律依据。 固定资产账面余额是指某一会计科目的账面实际余额,不扣除作为该科目备抵的项目(如累计折旧、相关资产的减值准备等)。简单来说,它就是固定资产入账时的原始金额,记录了企业最初购置或建造该固定资产所花费的全部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比如,企业购买一台机器设备,花费了100万元,那么这台设备的账面余额就是100万元。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是指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减去相关备抵项目后的净额。相关备抵项目主要包括累计折旧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它反映了固定资产因使用而逐渐损耗的价值。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是指由于固定资产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应当将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例如,上述机器设备,每年计提折旧10万元,计提了3年,同时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计提了5万元的减值准备,那么该设备的账面价值就是100 - 10×3 - 5 = 65万元。 在法律依据方面,《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对固定资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进行了规范。该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并且在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应当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这些规定有助于保证企业财务报表中固定资产价值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为投资者、债权人等财务报表使用者提供准确的决策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