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的含义是什么?
我去医院看病,感觉医生的治疗方式有问题,怀疑可能是医疗事故。但我不太清楚医疗事故具体是怎么定义的,想知道在法律上医疗事故的含义到底是什么,能帮我解释一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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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是一个在医疗领域和法律领域都非常重要的概念。简单来说,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首先,这里涉及到几个关键的主体。医疗机构,就是我们平常去看病的地方,像医院、诊所等。医务人员则是在这些医疗机构里为我们提供医疗服务的人员,比如医生、护士等。 其次,判定医疗事故有一个重要的前提,那就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相关的规定。这些规定包括医疗卫生管理法律,像《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它从宏观层面规范了医疗卫生行业的运行;行政法规,例如《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专门针对医疗事故的处理作出了详细规定;部门规章,像一些卫生部门发布的关于诊疗规范的规章;还有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这是在具体的医疗操作中应该遵循的标准。 再者,必须是存在过失行为。过失和故意是不同的概念,故意是明知道会造成不好的结果还去做,而过失是因为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没有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比如医生在手术过程中因为疏忽,把手术器械遗留在患者体内,这就是一种过失行为。 最后,这种过失行为要造成了患者人身损害的后果。人身损害包括身体上的伤害,比如伤残、疾病加重等,也包括精神上的痛苦。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这为我们准确界定医疗事故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当发生疑似医疗事故的情况时,我们可以依据这个定义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从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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