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诉未成年犯罪是什么意思?
我不太明白追诉未成年犯罪具体指的是什么。我知道未成年人犯罪有特殊的规定,但这个追诉到底是怎么回事,是和成年人犯罪追诉一样吗?是不是一旦未成年人犯罪就会被追诉?希望能得到详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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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诉未成年犯罪指的是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实施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的活动。在理解这个概念前,我们需要先了解几个相关的法律概念。 刑事责任年龄是判断未成年人是否要为其犯罪行为承担责任的重要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于不满十二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一般不追究刑事责任。 追诉时效则是法律规定的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追诉犯罪;超过这个期限,一般就不再追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了不同犯罪的追诉时效,比如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等。不过,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在追诉未成年犯罪时,法律还秉持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司法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会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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