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公司带货主播合作协议该怎么写?


传媒公司与带货主播的合作协议,是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法律文件,在撰写时需要全面且细致,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协议各部分内容及相关法律依据。 协议开头应明确双方当事人的信息,包括传媒公司的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方式,以及主播的姓名、身份证号、地址、联系方式等。这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要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等条款。 协议的核心部分是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于传媒公司而言,其权利可能包括对主播直播内容、时间、平台等方面的安排权,对直播收益的分成权等;义务则有为主播提供必要的培训、推广资源,按照约定支付报酬等。主播的权利主要是获取报酬、要求公司提供支持等;义务包括遵守公司的管理规定、按照约定完成直播任务、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等。《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关于报酬和分成,需要明确报酬的计算方式,是固定工资加提成,还是纯提成模式。提成的比例、计算依据(如销售额、销售量等)都要详细写明。同时,要规定报酬的支付时间和方式,如每月几号通过何种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这部分内容受《民法典》中关于合同履行和价款支付等相关规定的约束。 协议中还应包含知识产权条款。直播过程中产生的知识产权,如直播视频的版权、主播形象的商业使用权等归属要明确。一般来说,如果是公司主导策划、投入资源制作的直播内容,版权可能归公司所有;但如果涉及主播的独特表演风格等个人元素,可能需要双方协商确定归属或使用方式。《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知识产权的归属和保护有明确规定。 保密条款也是重要的一项。双方都可能接触到对方的商业秘密、客户信息等,因此要约定保密的范围、期限和违约责任。违反保密条款的一方可能需要承担赔偿损失等责任,这依据《民法典》中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 违约责任部分要明确双方在违反协议约定时应承担的责任。例如,主播未按约定时间直播,应承担怎样的违约金;公司未按时支付报酬,要给予主播怎样的赔偿等。违约责任的设定要合理、公平,符合《民法典》中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以保障协议的顺利履行。 最后,协议应注明争议解决方式,如协商解决、仲裁或诉讼。选择仲裁的,要明确仲裁机构;选择诉讼的,要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确定管辖法院。此外,协议的生效时间、份数等也需要明确。总之,撰写传媒公司带货主播合作协议要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确保协议内容合法、合理、明确,以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