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殴轻伤鉴定下来是进行调解还是抓人呢?
我和别人打架了,现在伤情鉴定结果是对方轻伤。我心里很慌,不知道接下来是会先进行调解,还是警察直接就把我抓起来了。我想了解下在这种情况下,法律一般是怎么处理的,是优先调解,还是直接抓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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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互殴导致他人轻伤的情况下,关于是调解还是抓人的处理方式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来解释下相关的法律概念,轻伤在法律上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不过,这并不意味着鉴定为轻伤就一定会抓人。根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情节较轻尚不够刑事处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公安机关可以依法调解处理:亲友、邻里或者同事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双方均有过错的;未成年人、在校学生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由被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的;其他适用调解处理更易化解矛盾的。所以,如果互殴双方愿意进行调解,且符合调解条件,公安机关可以先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比如加害方进行赔偿、赔礼道歉等,取得受害方谅解,那么公安机关可以不再以刑事案件立案处理。但如果不符合调解条件,或者调解不成功,那么公安机关就会按照法律规定,将案件作为刑事案件处理,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抓人。总之,互殴轻伤鉴定下来后,不一定直接抓人,调解也是一种重要的处理途径,关键看是否符合调解条件以及双方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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