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医疗纠纷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我遇到了医疗纠纷,打算去做鉴定,但不知道具体要准备哪些材料。担心材料准备不全影响鉴定流程和结果,所以想了解一下,医疗纠纷鉴定究竟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越详细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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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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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鉴定所需的材料在整个鉴定过程中至关重要,它能帮助鉴定机构全面、准确地了解医疗事件的全貌,从而作出客观、公正的鉴定结论。 从患者一方来说,需要准备身份证明材料,这就像是你的一张“身份通行证”,能让鉴定机构确认你的身份信息,比如身份证、户口本等。病历资料也是必不可少的,它记录了你的整个就医过程,是鉴定的重要依据。这里面包含门诊病历、住院病历,住院病历又细分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手术记录、出院小结等。这些病历详细记录了医生对你病情的诊断、治疗过程和用药情况等。此外,各种检验报告,像血液检验、影像学检查(如X光、CT、MRI等)报告,它们能直观地反映你的身体状况和疾病情况。还有医嘱单,它显示了医生对你的治疗安排,比如用药剂量、时间等。如果涉及到药品、医疗器械,相关的购买凭证和实物也可以提供,这有助于判断是否是药品或器械的质量问题导致的纠纷。 医疗机构方面,要提交其执业资格证明,这是证明医院合法行医的“执照”。还要提供经治医护人员的执业资格证明,确保进行医疗操作的人员是具备相应资质的。完整的病历资料同样是医疗机构必须提供的,并且要保证其真实性和完整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其他材料,鉴定机构会根据具体情况要求医疗机构提供。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三)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四)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五)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提供;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病历档案的,由患者提供。医患双方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医疗机构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导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能进行的,应当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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