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医疗纠纷有诉讼时效期吗
之前因为身体原因在医院进行了治疗,但是后来发现治疗效果不太对劲,怀疑可能存在医疗纠纷。现在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可又担心时间太久了不行,就想知道在民法典里,医疗纠纷有没有规定诉讼时效期呀?
展开


民法典中医疗纠纷是有诉讼时效期的,一般为三年。 这里说的诉讼时效,简单来讲,就是你有权利去法院告对方来维护自己权益的一个时间限制。要是在这个规定时间内你没去行使权利,那之后再想去法院打官司,可能法院就不支持你了。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这个三年的时间,是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开始计算。比如说,你发现身体因为之前的医疗行为出现问题,同时也知道是哪家医院造成的,这个时候,三年的诉讼时效就开始计算了。 不过还有个情况要注意,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一般就不予保护了,当然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另外,在这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还可能出现中止、中断的情况。像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为不可抗力(比如自然灾害、突发重大疾病等)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就会中止,等这个阻碍原因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继续接着计算。要是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诉讼时效就会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相关概念: 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一定的法定事由产生而使权利人无法行使请求权,暂停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