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医疗事故起诉能赔多少钱?

我遭遇了医疗事故,身体和精神都受到了很大伤害。现在想通过起诉来获得赔偿,但不知道能得到多少赔偿。我想了解下,在法律上对于医疗事故起诉赔偿金额是怎么确定的,都和哪些因素有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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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医疗事故起诉能获得的赔偿金额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在法律层面,赔偿项目是有明确规定的。 首先,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第一项是医疗费,这指的是患者因为医疗事故导致病情加重等而额外支出的医疗费用,要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举个例子,如果患者本身患有感冒,在医院治疗过程中因医疗事故导致感染其他疾病,那么治疗这个新感染疾病所花费的费用就是这里所说的医疗费。 第二项是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比如,患者原本每月工资是5000元,因为医疗事故误工了3个月,那么误工费就是15000元(在符合计算标准的情况下)。 第三项是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假如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是每天50元,患者住院20天,那么住院伙食补助费就是1000元。 第四项是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第五项是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第六项是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第七项是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第八项是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第九项是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第十项是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第十一项是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总之,医疗事故起诉的赔偿金额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通过法定的计算方式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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