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成本法下被投资企业亏损该如何处理?

我在投资一家企业时采用了成本法,现在这家被投资企业出现了亏损情况。我不太清楚在这种成本法下,面对被投资企业亏损,我作为投资方该怎么做,对我的投资有什么影响,相关的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希望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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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了解成本法下被投资企业亏损的处理方式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成本法的概念。成本法是一种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在这种方法下,投资方通常按照初始投资成本来计量长期股权投资,一般不会因为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变动而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当被投资企业发生亏损时,从会计处理的角度来说,按照成本法核算,投资方通常不需要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也就是说,被投资企业的亏损并不直接影响投资方账面上长期股权投资的金额。这是因为成本法更侧重于投资的初始成本,只要没有出现减值迹象,就维持原有的投资成本记录。 不过,从法律和更深入的经济层面来看,我们也需要考虑其他因素。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如果有迹象表明长期股权投资发生了减值,投资方就应当对其进行减值测试。比如,被投资企业出现了严重的财务困境,持续亏损且看不到改善的迹象,或者所处的市场环境发生了重大不利变化等情况,都可能表明长期股权投资存在减值风险。 一旦经过减值测试,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那么投资方就需要计提减值准备。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计提减值准备时,要将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并且,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此外,如果被投资企业的亏损是由于一些违法违规行为导致的,投资方可能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比如,如果投资方对被投资企业具有一定的控制或重大影响,且明知被投资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却未加以制止,那么在某些情况下,投资方可能会面临行政处罚或者民事赔偿责任等。所以,当被投资企业出现亏损时,投资方不仅要关注会计处理,还需要从法律和风险防控的角度进行全面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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