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赔偿范围都包含哪些方面?


医疗事故赔偿范围旨在对患者因医疗事故遭受的损失进行合理补偿,具体包括以下多个方面: 首先是医疗费,这是患者为治疗因医疗事故导致的疾病实际支出的费用,像挂号费、诊疗费、药费、住院费等都在其中。需要注意的是,要提供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收费凭证,并且得是治疗必需的合理费用,同时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如果结案后确实还需要继续治疗,那就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 其次是误工费,就是患者因为医疗事故人身受到损害,没办法正常工作从而减少的收入。计算时要看患者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要是患者有固定收入,就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但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要是没有固定收入,就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再者是护理费(也叫陪护费),当患者在治疗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护理时产生的费用。它是按照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以及护理期限来确定的。在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情况下,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住院伙食补助费,这是对患者住院期间伙食费用的补助。一般是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来计算。 营养费,则是根据患者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给出的意见来确定。 对于因医疗事故导致患者残疾的情况,会涉及残疾赔偿金等项目。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不过,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残疾用具费。 另外,还有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最后,还有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相关概念: 原发病医疗费用:就是患者在遭遇医疗事故之前本身就患有的疾病所产生的医疗费用。 基本医疗费用:是指满足人们基本医疗需求所需要花费的费用,一般有相对固定的标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