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是否构成刑事责任?
我家人之前在医院治疗时发生了医疗事故,身体受到了极大伤害。现在想了解下,这种医疗事故的情况,在法律上会不会构成刑事责任呢?我很想弄清楚这方面的规定,以便采取合适的措施。
展开


医疗事故是否构成刑事责任需要依据具体情况判断。首先,我们要明白医疗事故的概念,它指的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在我国,并不是所有的医疗事故都会构成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了医疗事故罪,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里强调了“严重不负责任”以及“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这两个关键条件。 “严重不负责任”通常表现为医务人员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诊疗护理常规等。例如,擅离职守、无正当理由拒绝对危急就诊人实行必要的医疗救治、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试验性医疗、严重违反查对复核制度、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或医疗器械等行为。而“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一般是指造成就诊人残疾、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等严重后果。 也就是说,如果只是一般的医疗事故,没有达到上述法律规定的严重程度,通常不会构成刑事责任,更多的是通过民事赔偿等途径来解决。只有当符合医疗事故罪的构成要件时,才会追究相关医务人员的刑事责任。所以,判断医疗事故是否构成刑事责任,关键在于看是否满足《刑法》中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