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3级五等赔偿金额是多少?


医疗事故3级五等对应的是六级伤残。在确定赔偿金额时,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 首先是医疗费,这是指患者因为医疗事故而产生的治疗费用。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也就是说,只有因医疗事故导致额外增加的治疗费用才会被纳入赔偿范围,而且要有相应的费用凭证。 误工费方面,如果患者有固定收入,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例如,患者原本每月工资5000元,因医疗事故误工3个月,那么误工费就是15000元(未超过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情况)。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假设当地标准是每天50元,患者住院20天,那么住院伙食补助费就是1000元。 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以六级伤残为例,假设当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为2万元,患者30岁,那么残疾生活补助费可能就是2万×30×0.5(六级伤残系数) = 30万元。 此外,还有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护理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所以,医疗事故3级五等具体赔偿金额要根据上述各项费用具体计算确定,不同地区的经济水平差异也会导致赔偿金额有所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