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分级后该如何赔偿?
我遭遇了医疗事故,医院那边说要先分级再谈赔偿。我不太清楚这分级赔偿到底是怎么回事,是不同级别赔偿金额差别很大吗?具体是按照什么标准来赔的呢?心里没底,希望能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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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分级赔偿是根据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程度来确定赔偿数额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医疗事故分级。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是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二级医疗事故是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三级医疗事故是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四级医疗事故是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 对于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不同的赔偿项目有不同的计算方式。比如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误工费方面,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总之,医疗事故分级赔偿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需要依据具体的分级情况和相关标准来确定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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