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致人轻伤,取得受害人谅解后还需要负刑事责任吗?
最近遇到一起未成年人伤人的事儿,这孩子把人打成轻伤了,不过后来积极赔偿,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现在就特别疑惑,这种情况下,这未成年人还会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啊?想了解下具体的法律规定和相关的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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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致人轻伤,取得受害人谅解后是否负刑事责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以下分不同年龄段为你详细解答: 对于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如果其故意造成他人轻伤,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由于是未成年人,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同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也就是说,如果该未成年人犯罪情节轻微,又取得了受害人谅解,检察院有可能作出不起诉决定,法院也会从轻处罚。 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按照《刑法》规定,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所以,在此年龄段的未成年人致人轻伤,即使取得受害人谅解,一般也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应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对于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 此年龄段的未成年人无论是否取得受害人谅解,致人轻伤都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不过同样应责令其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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