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18周岁的人致人轻伤,该如何判刑以及进行赔偿?
我朋友的孩子未满18岁,和别人起了冲突,不小心把对方打成了轻伤。现在对方要求赔偿,还说要追究刑事责任。我们不太清楚这种情况具体会怎么判刑,赔偿又有哪些标准和范围,心里很着急,想了解清楚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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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未满18周岁的人致人轻伤的判刑和赔偿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是判刑方面: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所以,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人故意伤害他人致轻伤,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按照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由于是未成年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一般不承担刑事责任,但可责令其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对于不满14周岁的人,不承担刑事责任。 其次是赔偿方面: 当个人权益受到侵害,如遭受他人殴打导致轻微伤害,可在报警之后,由公安机关对民事赔偿问题进行调解处理。若调解失败,受害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赔偿相关损失。对于实施暴力行为致他人受伤的责任人,应当承担受害者的医疗费用、误工费用等损失,具体金额按照实际发生情况计算。若责任人拒绝赔偿,法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强制其履行赔偿责任。具体的赔偿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以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票据为准)、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交通费(以实际发生的必要交通费用为准)等。 总之,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法律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也注重对其的教育和挽救,同时保障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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