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轻微伤协商赔偿一般是多少?

我和人发生冲突,对方受了轻微伤,现在对方想和我协商赔偿。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赔偿金额大概是多少,担心给多了自己吃亏,给少了又解决不了问题。想了解下轻微伤协商赔偿通常的金额范围是怎样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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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轻微伤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轻微伤协商赔偿的金额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它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 从赔偿项目来看,主要涵盖了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等。医疗费指的是为治疗轻微伤而产生的实际费用,需要凭借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来确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误工费是指因受伤导致无法正常工作而减少的收入。如果有固定收入,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如果没有固定收入,则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若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可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受伤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护理而支出的费用。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对此有相关规定。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一般以正式票据为凭,并且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了这一点。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营养费则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在协商赔偿金额时,双方可以参考上述赔偿项目和计算方式,结合实际情况来确定一个合理的赔偿数额。同时,轻微伤的具体伤情、双方的过错程度等也会对赔偿金额产生影响。如果协商不成,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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