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造成轻微伤,法院判的赔偿会比较多吗?
我跟人打架,对方受了轻微伤,现在对方要去法院起诉我要求赔偿。我不太清楚法院在这种轻微伤的情况下会怎么判赔偿,不知道会不会判得比较多,我心里没底,想了解一下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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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打架导致轻微伤的案件中,法院判决的赔偿数额是否较多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赔偿的相关法律概念。人身损害赔偿,简单来说,就是因为一方的行为对另一方的身体造成伤害后,需要对受伤方进行经济上的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对于医疗费,就是受伤方去医院看病、检查、买药等实际花费的费用,这需要有医院的相关票据作为证明。护理费是指如果受伤方需要有人照顾,照顾人员的费用。交通费是受伤方因为看病等产生的交通费用。营养费则是为了帮助受伤方恢复身体,购买营养品等的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伤方住院期间的吃饭等费用。误工费是受伤方因为受伤不能工作而减少的收入,一般需要有单位的误工证明等材料。 法院在判决赔偿数额时,会严格依据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来确定。如果受伤方主张的赔偿有充分的证据支持,比如有正规的医疗票据、合理的误工证明等,法院会按照法律规定支持相应的赔偿。但如果主张的赔偿没有合理依据,法院是不会支持的。所以,如果各项费用都在合理范围内,赔偿数额是不会随意增多的。而且轻微伤相对来说,治疗和康复的费用通常不会特别高,赔偿数额一般也不会达到离谱的程度。但如果受伤方恶意索赔,提供虚假证据等,法院也会进行审查,不会支持不合理的诉求。总之,法院的判决是基于事实和法律规定,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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