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离婚但还没离期间挣的钱算谁的?
我已经跟另一半提出离婚了,但是手续还没办下来。在这段时间里,我自己工作挣了一些钱。我就想知道,这笔钱是算我个人的,还是算我们夫妻共同的呢?有点拿不准,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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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提出离婚但还未正式办理离婚手续期间所挣的钱,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指的是从夫妻双方领取结婚证开始,到离婚手续办理完成、婚姻关系依法解除为止的这段时间。在这个时间段内,夫妻双方通过劳动、投资等各种合法途径获得的收入,通常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所以,在提出离婚但尚未完成离婚程序时,双方仍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这段时间内一方所挣的钱,如果没有特殊约定,就应当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处理。不过,如果夫妻双方有书面约定,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那么就按照约定来确定财产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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