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撞人的责任越重,保险公司赔偿被撞人就越多吗


在交通事故中,开车撞人的责任越重,并不一定意味着保险公司赔偿被撞人就越多。 首先来说交强险,这是国家规定的强制性保险。无论投保人在事故中所负责任大小,交强险的理赔金额都有上限规定,目前上限是20万元 。也就是说,不管是主要责任、次要责任还是全部责任,交强险最多就赔20万元,超出这个额度的部分,得由责任人自己承担赔偿义务。这是依据交强险相关规定来的。 除了交强险,还有商业险。商业险是车主自主选择购买的,其保额也是车主自行确定。在发生事故时,保险公司会按照事先约定的保额进行赔付。比如说,车主购买的商业三者险保额是50万元,在事故中车主负主要责任,经过核算被撞人的损失是80万元,交强险赔了20万元后,还剩下60万元,由于商业三者险保额只有50万元,那么保险公司在商业险范围内赔50万元,剩下的10万元就得车主自己掏腰包了。所以商业险部分,赔偿金额既和责任比例有关,也和所购买的保额有关。 总的来说,保险公司赔偿被撞人的金额,要综合看交强险的固定限额、商业险的约定保额以及车主在事故中承担的责任比例等多方面因素。在处理交通事故赔偿时,得先明确各类险种的赔付限制,再根据实际责任情况来确定赔偿金额。如果车主对对方承担的赔偿金额超过了所购买的保险总价值,不足的部分就得车主自行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指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比如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再按照相应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概念: 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商业险:车主自愿购买的保险,用于补充交强险赔偿不足的部分,常见的有商业三者险、车损险等,保额和保障范围由车主自主选择确定。 责任限额:是指在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