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强制保险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摩托车强制保险,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摩托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摩托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交强险的赔偿分为有责和无责两种情况。 当被保险摩托车在交通事故中有责任时,赔偿限额如下: 一是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00元。这里的死亡伤残赔偿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及相关规定,在这个限额内,保险公司对符合规定的费用进行赔付。 二是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0元。医疗费用赔偿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当受害人因事故接受治疗产生这些费用时,保险公司在该限额内赔偿。 三是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这主要是对事故中受害人的财产损失进行赔偿,比如车辆维修费用等。 当被保险摩托车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时,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 需要注意的是,交强险只对第三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的损失进行赔偿。并且,交强险的赔偿是有一定条件和范围限制的。例如,如果是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驾驶、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等情形,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对于其他损失和费用,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所以,在发生事故后,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以便顺利获得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