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有哪些处理方法?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处理方法如下: 首先是事故现场的处理: 当发生事故后,车主务必第一时间亮起车辆危险警告灯,并在车后设置危险警告标识牌,这样能防止后方车辆追尾,保障人员和车辆安全。还要对事故现场拍照取证,这是向保险公司理赔的重要证据,拍照要在移动车辆之前进行,避免责任争议 。如果情况允许,填写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然后前往定损机构进行车辆定损,以便后续维修与检测。在汽车运行安全的情况下马上停车,关掉引擎防止起火,并打开紧急灯使其闪亮,同时立即记下对方车的牌号。此外,要保护好现场,向其他车辆发出警告,比如亮起危险警告灯、在路上摆放三角形警告牌等,如有需要,可用其他方式示警。对于伤者,除非面临着火、有毒物体渗漏等危险,切勿随意移动,因为不当移动可能造成更大伤害。如果伤者仍在呼吸且流血不多,旁人若不懂得护理方法,不可随意操作,也不可给伤者喂食物或饮料。同时,要关掉所有肇事车辆的发动机,禁止吸烟,防止燃油泄露,警惕危险物品,避免危险性液体、尘埃及气体积聚。 其次是责任认定与赔偿: 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并导致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害时,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非机动车没有过错,那么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要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有过错,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若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若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相关法律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相应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最后是事故处理方式: 常见的处理方式有协商、调解和诉讼。协商快速简便,适合轻微事故,双方直接就赔偿等问题进行沟通协商解决。调解可由交警或第三方机构进行,更具公信力,在相关机构的主持下,双方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诉讼则适用于争议较大的情况,由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裁决,具有法律强制力。 相关概念: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就是我们常说的交强险,是一种强制购买的保险。当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时,由保险公司依法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过错责任:是指行为人违反民事义务并致他人损害时,应以过错作为责任的要件和确定责任范围的依据的责任。简单说,就是谁有错谁负责,错得多承担的责任就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