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相撞后该怎么赔偿?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相撞后的赔偿问题,需要根据事故责任划分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具体情况如下: 首先,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这意味着,只要机动车投保了交强险,那么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无论事故责任如何划分,保险公司都需要对非机动车一方的损失进行赔偿。例如,如果非机动车一方因事故受伤产生了医疗费用、财产损失等,保险公司会在交强险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等相应限额内进行赔付。 其次,对于交强险赔偿不足的部分,则要根据事故责任来确定赔偿责任: - 若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比如,非机动车在正常行驶过程中,被违规变道的机动车撞倒,此时非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机动车一方需承担剩余部分的赔偿责任。 - 若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例如,非机动车闯红灯与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相撞,那么根据具体情况,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会相应减轻。 - 若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比如,机动车在正常行驶时,突然有非机动车逆行撞上机动车,且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了必要的处置措施,这种情况下机动车一方无过错,但仍需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 若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例如,非机动车驾驶人故意冲向机动车以寻求自杀等极端行为,导致发生碰撞事故,此时机动车一方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赔偿项目通常包括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人身损害赔偿涵盖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若造成残疾,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财产损失赔偿则主要是指非机动车因事故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如车辆损坏的维修费用等。





